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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23-08-23 8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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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妻子不符合上海户口7年区县5年的年限标准,你又是外地人不算人头..你说符合条件不

持上海市的暂住证不可以申请上海市经济适用房。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0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必须满一年以上。
3.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扶养关系。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购买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是: 1.必须是上海市居民或小城镇户口的 2.没享受过单位福利分房的 3.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话从网上下载两张(上海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夫妻双方到单位盖章,确定核定面积,带上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到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核定,十个工作日后取表,取表后到当地建委领表盖章,去时须带房主原购房合同或原房产证,领回表后到土地局过户就可以了。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对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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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核,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初审,其中,申请人的收入和财产状况由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查,住房状况由房屋管理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核查。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当在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应当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复审。
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复审符合条件的,应当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以户为单位(以下简称申请户)予以登记,出具登记证明,并报市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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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除会有人利用政策漏洞,譬如转移资产以达到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目的。如果这样做了,既是违法的,也是违背良心和道德的。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利用公共资源为城市贫困人口解决住房困难的,这部分资源本身就极其有限,如果被挤占了一套,就是一个贫困家庭继续在痛苦地等待煎熬。

而政府、银行、劳动人事等各部门联动监管,对个人财产认定也是有公信力的。即便如此,监管还是有盲区。申请到的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还要通过网络公式,而网民的力量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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