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租房价格规定如下:
1、公租房租金由各地县级政府房产局公租房管理部门报物价部门核定。地区不同、房源不同,租金价格都不同。
2、公租房是不卖的,在我国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费1元/平方/月左右。租满五年后可以购买,价格按照政府公布的建筑成本加上利息,前5年的租金可以冲抵购房款,但是此房以后只能由政府回购(购买价格加上利息回购),不能自行出售给其他第三方。
1、基准租金标准龙悦居一、二、四期:16.5元/月/平方米;龙悦居三期:17.6元/月/平方米;梅山苑二期:19.8元/月/平方米;松坪村三期:16.5元/月/平方米;招商澜园:11.4元/月/平方米。2、物业管理费标准龙悦居:2.56元/月/平方米;梅山苑二期:2.60元/月/平方米;松坪村三期:2.60元/月/平方米;招商澜园:2.80元/月/平方米。(该项目属商品房配件保障性住房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和收费标准与商品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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