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北京买房子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注意社会保险证明这个是累计五年,以前必须是不能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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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执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i=s] 本帖最后由 发呆 于 2012-3-28 17:56 编辑 [/i] 河南省房[url= ]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url] 省政府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工矿区开征房产税,农村不征收。建制镇房产税是否开征、何时开征,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确定。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按《条例》第二条规定执行。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征,年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计征,年税率为百分之十二。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条例》第五条所列房产; (二)工矿企业办的学校、医院、幼儿园、职工食堂自用的房产; (三)工会办的疗养院自用的房产; (四)经省财政厅批准免税的其它房产。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除本细则第四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季缴纳。具体缴纳时间,由市、县税务局确定。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本细则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本细则于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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