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是物权法的一个新规定,不是必须的手续,在当地建委办理,时间在过户前
期房一般需要封顶以后、拿到大产权,现房(有产权证)随时可以办理
参见《安全购买二手房》,气象出版社出版
到当地房屋登记机构的出具产权证明窗口可查询本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房屋预告登记相关情况。
房屋预告登记证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带着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
2、带着身份证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
3、三个月后带着登载丢失声明的材料和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填写房权证申请审批表,申请补发。
4、房管部门受理后依法公示,若无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的话则进入审批程序。
5、7个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缴纳工本费后,就可以领取补发的房屋预告登记证。
不可以。
预告登记证明是抵押贷款的第二步。
第一步购房合同办理产权备案——第二步办理预告登记证明——第三步用预告登记证明办理抵押登记证明——第四步将抵押登记证拿到银行放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地产预告证明是房地产登记当事人已进行房地产预告登记的证明。 预告登记是房子未交付,但购房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应该也办妥了,不管是现金还是贷款,按以前的法律解释,没有拿到房子钥匙,购房者就没有产权,办理预告登记就是让购房户在还没有拿到房子的这个时间段里取得合法的产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十二条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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