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条件: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3年、收入符合标准
八类家庭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的本质是要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为此新办法对部分比较困难的家庭提供了优先的保障;分别为老人(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这八类家庭可优先配售。
由于郑州的经济适用房房源太少,而报名的人数太多,已经停止申请了,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电话是 67883316 67883317。 原来的申请条件如下: 同时符合4项条件的家庭限购一套经济适用房:1.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不含市、县、上街区和新密矿务局);2.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3.没有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4.28周岁以上的郑州市常住户口的无房单位人员,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符合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以购买一套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购买的面积标准:家庭成员2人为80平方米,3人为100平方米,4人以上1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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