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需要一定条件,各地有差异,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为准。二、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非本市户籍且户口在农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户籍所在地的;(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一到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六)出境定居的;(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三、公积金提取程序 ( 一)、职工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单位核实 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三)、公积金中心审 批 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办理审批。 (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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