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6“国八条”相关政策(2011年1月28日起实行)
1.本地家庭买房,已有2套房的,暂停购买第三套房。
2、异地买房,需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只限购1套,已有1套房的,暂停购买第二套房。
3.全国商品房首付比率调整到30%及以上,二套住房首付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
5.转手不满5年住宅的,统一按售出价全额征收5.55%的营业税。
2010.10.7上海“沪12条”相关政策(2010年10月7日起实行)
1. 公积金贷款首套最高60万,二套最高40万,二套贷款首付款比率不低于50%。暂停对非改善型二套房(人均34平方米以上)公积金贷款。停止对三套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2.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3.动迁房上市时间由5年调整为3年。
上海首套房、二套房及普通住房标准
1. “首套房”标准:以买房人的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但是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2.二套房认定目前是认房又认贷。
3、上海普通住房标准: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内环线以内,总价人民币245万元/套、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98万元/套以下,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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