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观测基础沉降情况,根据沉降情况确定处理方案。
2、对沉降位置的基础采取措施,如压力注浆等,控制基础的进一步沉降。
3、设置外部基础及联系梁或者在本结构内增设地梁将现有基础架空,同时改变上部结构的传力路径。
4、观测基础沉降是否延缓或结束,制定上部结构修补方案。
5、对上部结构进行修补,增设圈梁构造柱加强上部结构整体性。
1.地基沉降是指地基土层在附加应力作用下压密而引起的地基表面下沉。过大的沉降,特别是不均匀沉降,会使建筑物发生倾斜、开裂以致不能正常使用。现有地基沉降预测方法受其假设条件与实际存在较大不符的限制,所得沉降预测结果往往与实测沉降值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对地基沉降预测方法的研究有待进一步的发展。
2.基本概念:建筑物和土工建筑物修建前,地基中早已存在着由土体自身重力引起的自重应力。建筑物和土工建筑物荷载通过基础或路堤的底面传递给地基,使天然土层原有的应力状态发生变化,在附加的三向应力分量作用下,地基中产生了竖向、侧向和剪切变形,导致各点的竖向和侧向位移。地基表面的竖向变形称为地基沉降,或基础沉降。
3.沉降原因:由于建筑物荷载差异和地基不均匀等原因,基础或路堤各部分的沉降或多或少总是不均匀的,使得上部结构或路面结构之中相应地产生额外的应力和变形。地基不均匀沉降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将导致建筑物的开裂、歪斜甚至破坏,例如砖墙出现裂缝、吊车轮子出现卡轨或滑轨、高耸构筑物倾斜、机器转轴偏斜、与建筑物连接管道断裂以及桥梁偏离墩台、梁面或路面开裂等。
4.沉降类型:建筑地基在长期荷载作用下产生的沉降,其最终沉降量可划分为三个部分:初始沉降(或称瞬时沉降)、主固结沉降(简称固结沉降)及次固结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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