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关于房产继承能否过户的问题,首先需要看被继承的房屋的性质。举例来说,比如商品房,如果发生继承的话,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所有权人。虽然,因继承所取得的物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但是不动产未办理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办理变更登记还是很必要的。但是如果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因宅基地的特殊的性质,导致该房屋无法办理继承变更登记。另外,一大部分军产房也是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总的来说,无法上市交易的房屋,办理过户都是非常困难或者说无法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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