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发布的名为《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曾规定,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但通知并没有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作具体限定。这一优惠政策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新建吴先生:我们是新建县北郊林场的退休职工,场里盖了一批经适房,基本上都是60多平方米。20日,我们交清了所有费用,但对方按2%收了我们的首次购房契税。请问这是否合理? 记者跑腿:记者从南昌市财政局获悉,从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此,新建县财政局契税所工作人员称,北郊林场有的职工并非首次购买住房,为方便收税,契税所暂时先收取2%的首次购房契税,随后首次购房的职工可以携带首次购房凭证向契税局提出退税。
首套房产契税:
90平方以下(不包含90平方)契税1%。
90平方~144平方以下(包含90平方、不包含144平方)契税1.5%。
144平方以上(包含144平方)契税3%。
房产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缴纳3%。
小区容积率小于2.0(非普通住宅)或超过西安地区均价需缴纳3%。
房产单价超过地方政府规定的界限(非普通住宅)所缴纳的契税也需要3%,单价界限请询问地方国土局。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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