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的时候都有说房子的产权只有70年,是什么意思啊?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1.
第一个原因就是价格问题,我们国家现在的房价在一些一线城市已经高得非常离谱了,二三线小城市也是随着水涨船高,价格与它自身的价值根本都不相符合,一些父母通过自己的努力还是有一些房产,他们可能为了给儿子做婚房或者给女儿做嫁妆,在购买房产时就把自己购买的房子登记到了儿子或者女儿的名下,这种情况首先是在价格上压力非常大。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不允许未成年在银行有贷款的,所以说如果想把房子登记在儿女的名下,就不能再考虑按揭的情况只能一次性付全款,房价又如此之高,付全款的经济压力确实是非常的大,我们与其有付全款的钱,不如利用银行贷款来还按揭,然后利用其他剩余的钱做一些比较保守的投资,来获取更大的利益,这样就仅仅只是损失一少部分的成本。其实我们做过一个调查,一次性可以付清全款的普通家庭在中国是非常少的,并且现在的房价国家已经在进行调控了,未来的发展趋势还并不明朗,所以说不要着急入手,等待价格趋势更加确定和明朗时再入手也来得及。
2.
第二个原因就是分割问题,这个问题就涉及到了一些情感不好的夫妻,但是房子已经登记在了子女的名下。其实这个问题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还没有进行离婚登记的,如果想把这套房子拿来出售或者说进行一些其他的处理,都是需要经过户主的同意。然而这个户主就是房产证的名字,也就是说,我们就算是出钱了,也没有根本的拥有权,在法律等名义上,没有名字就仅仅只是属于暂住而已。第二个方面就是已经离婚登记过的夫妻,在财产分割这一块是有非常大的歧义的,首先,这套房子是放在子女的名下,并不属于他们两个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无权对这套房产作出任何处理。由于这个原因,就会有很多的离异夫妻在经济方面有着非常大的纠纷,当然这仅仅只是作为一个保底的情况来说,并没有希望所有的人都走到离婚这一步的意思,给自己事先想一步退路是不会出错的。所以说这两种情况不论是对父母还是对子女也是非常麻烦的。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