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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

2023-08-09 8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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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流程有: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

贷款流程
贷前准备→房管局打协议→银行存首付和过户费→银行进件→公积金中心进件→银行面签→房管局进件→办理保险→中心审批放款→银行审批放款→正孚放款→借款人划款→按月还款
贷款步骤:
1、贷前准备:借款人到建行打印公积金查询单,核实贷款期限和贷款金额;
2、过户人员带买卖双方去房管局签定代收代付协议,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存入首付和过户费。
3、权贷人员在借款人存完首付和过户费用后将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资料,递交到建行提出贷款申请,办理还款代扣卡。
4、建行初审通过后将借款人的资料报送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5、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银行通知借款人及配偶与卖方同时到建行签订借款合同。
6、借款人与卖方持贷款资料同时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的产权部门办理产权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
7、权贷部贷款人员在收到房管局出具的《房屋他项权证》后,到建行担保公司代办处办理手续并将贷款所有资料交至银行。
8、银行将借款人的全部贷款资料报送到贷款银行,由银行审核后报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审核后放款,将资料回传至银行。
9、银行收到中心放款回单后,放款至正孚房地产经纪中心,五个工作日后由正孚中心放款至卖方帐户。
10、借款人于次月划款日还月供。
三、 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卖方: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
买方: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公积金卡、查询单;借款人已婚时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夫妻不在同一户籍提供结婚证);夫妻双贷的,借款人配偶除需提供以上资料,还需提供公积金卡和查询单;组合贷款超出公积金偿还能力的还需提供借款人的《职工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建行版)。借款人为非本市户口的需提供暂住证.
* 契税:评估价 × 3%或1.5%;
* 土地出让金:评估价 × 1%(需办理土地证的交纳);
* 图纸资料费:20.00元(需办理土地证的交纳);
* 印花税:评估价 × 0.1%;
* 转让手续费:建筑面积 × 6.00元;
* 登记费:80.00元(需贷款的再交80.00元);
* 5年之内——全额营业税:评估价 ×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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