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订购意向书不具备合同的主要内容时,不具备法律效力,它只能是一个意向性的文件,是开发商的一个预约。但我不懂你为何交了6万元定金,这你可以返回。
假如该意向协议书具备了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中对房屋的价格、位置、结构、面积等都做了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你所交的6万元定金,被告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当然,你也可以主张以合同确定的价格继续要求购买房屋。
购房意向书对你的意义不大,你签也可不签也可,中介要收费肯定会帮你把房子谈下来,只不过你签字了交了钱,中介谈的劲头更足些,说白了是限制你的,让你跑不了,否则钱不退,当然如果你实在是要退也能要回来,无非是加大你的心理作用,这份东西在法律上的意义不大的。
购房意向书是开发商与拟购房者为将来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签订的预约合同。《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意思表示真实,所以开发商与拟购房者签订意向书时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应当能够签订购房意向书。
二、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开发商与拟购房者在签订购房意向书时应当格外慎重,购房意向书签订在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签订购房意向书合法有效?本人认为开发商应在取得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由开发商对拟购房者进行充分告知后,双方经自愿签订购房意向书。
三、购房意向书的基本内容
购房意向书的内容不必像房屋预售合同的内容那样详细,购房意向书只是预约合同,只要具备合同基本条款即可,建议意向书有以下基本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认购面积、认购价格、认购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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