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所属辖区居委会证明,辖区派出所办理!3个工作日可以办理下来
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1.暂住在本区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持单位证明、暂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的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向暂住地派出所集体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本人持出租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租房协议、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持店方证明、暂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的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集体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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