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
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经适房:政府限定住房面积以及销售价格等,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10平方米,家庭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家庭资产不超48万元。 廉租房: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住房。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7.5平方米,家庭资产不超过40万元。 “公共租赁房”即此前北京提出的“政策性租赁房”,是以低租金租赁的政策性住房,由政府负责建设或回购,供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居住。 廉租房 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房面对的人群就是夹心层,其中也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租金标准比廉租房略高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定价机制,将遵循“保本微利”原则,比照同类地段房屋市场租金标准并下浮一定比例,比廉租房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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