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滞纳金什么情况下个人要承担部分?
自由职业者每年的社保缴费是从七月一日开始到次年的六月末。如果当年缴费日期超过七月一日就会产生滞纳金。也就是说,滞纳金是从七月一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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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税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根据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1500元的3%;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了便于理解,举例加以说明:假设有甲、乙、丙3人,其当月的收入分别是1499元、1500元和1501元。现在我们规定1500元为纳税的起征点,并规定税率为10%。那么,这3人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时的纳税情况应该是:甲的收入因为没有达到起征点而不纳税;乙的收入正好达到起征点,应该全额计税,应纳税额=1500×10%=150(元);丙的收入已经超过起征点,也应该全额计税,应纳税额=1501×10%=15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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