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器使用范围是什么,干粉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有哪些
干粉灭火器是常见的灭火器种类之一,具有广泛的使用范围。了解其适用场景及使用注意事项对于应对火灾事件至关重要。本文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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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一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2022年公积金缴存以202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521元。可在5%至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
缴存基数 = 工资收入总额 × 缴存比例
其中,工资收入总额指某月应发工资总额,不含福利及其他非工资性收入; 缴存比例指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缴纳的缴存比例,2022年的缴存比例为:
用人单位缴存比例:13%
职工缴存比例:7%
公积金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方福利+二、三次补贴+岗位补贴+地方午餐补助+考核考勤) 上面弄错了,乘以6%直接就算出公积金了 括号里的是基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应以劳动者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公积金缴费基数。
以下为节选: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2010年6月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2010年度(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0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08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09年月平均工资。
2010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0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0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09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取正整数),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498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568元。
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确定为13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职工,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认可,可按该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的月缴存额缴存,但不低于当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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