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经营需要交纳的税及税率:1、营业税:按出租房屋租金收入的5%计算。2、城建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算。4、印花税:按签订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5、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6、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将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7、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经营和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占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带上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经办人的身份证,到你所在地的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1、营业税:按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 2、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征(有的地方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各地不同,征收率有1%,也有1.5%。) 4、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5、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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