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取消,全面实行居住证。 需要当事人持身份证,在所在地的学习或工作证明,当事人在所在地区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到实际居住地区户籍派出所申请居住登记。 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可领取居住证。
暂住证取消,全面实行居住证。需要当事人持身份证,在所在地的学习或工作证明,当事人在所在地区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到实际居住地区户籍派出所申请居住登记。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可领取居住证。
需要一张免冠一寸照。还需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扩展资料: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的在京住所证明:
①选择自购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②选择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选择寄宿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④选择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办理程序
1、申请人网上申请,完成填表等相关操作,预约受理时间和受理网点。
2、系统后台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系统通知,申请人到现场办理。
3、窗口受理人员现场受理网上申请居住登记卡时,将核验您填写的身份信息与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是否一致,核验您填写的现住地址与提供的在京住所证明材料是否一致,存在不符的情况时,现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您的申请。审核通过后,请在《个人承诺书》上现场签字。系统默认使用您的身份证照片制发《居住登记卡》,如果您需要现场拍照,请向工作人员明示。
4、制作并发放《居住登记卡》。
5、公安机关和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会入户核实您填报的信息,若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有权注销您的《居住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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