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贷不认房再购买可以首付20%吗?
" 认贷不认房"再购买可以首付20%。 对无住房或拥有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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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越来越多的成都市民关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下面是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主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 金贷款已结清。 四、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五、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六、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6年6月6日起,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现行个人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贷款“一刀切”最高额度60万元,调至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两人及以上的职工缴存公积金),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一人缴存公积金)。1、购买商品房:(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1)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1)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1)不超过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4、租房提取(新增情况,2016年6月6日起实施)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2)承租商品住房的:a.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b.不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c.不超过提取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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