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部负责编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考试教材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组织或授权组织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2、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人事部负责审定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3、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4、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5、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考房产经纪人证书需要的手续:
1、一般情况是先考房地产从业人员上岗证(高中以上,培训半个月,费用在600-1000元),从业一年之后,才准报考经纪人资格证(要大专以上,短期培训,费用要2000-3000元)。需当地房管局备案和每年年审。
2、也可以咨询二手中介的从业经理。他们中有大部分有这方面的资质。
3、根据人事部办公厅的通知现将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4、各地考试管理部门要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 [1995]147 号)、《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 [2001]128 号)、《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9 号)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各地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地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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