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增值税交在国税,营业税在地税缴纳。
看业务就能分开了 增值税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总之是对一件商品产生增值
营业税一般是服务类的 建筑业 金融保险业 交通运输业 文化体育业 邮电通讯业 代理业 广告业 餐饮业 旅游业 旅店业仓储业 还有转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区别于增值税的有形动产)
增值税是国税征收,营业税地税征收,对应的行业、税率也不相同。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