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2、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3、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4、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公积金有以下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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